2023年4月13日 星期四

物理自戀

 「只要不讓他看見自己的臉,就能長命百歲」。《模仿犯》「自戀型人格」。

把自己小孩捧上天的長輩,生命中那些會讓你瞬間白眼拳頭變硬的傢伙,大概有一半以上都是這種款式。「自戀型人格障礙症」長不大的三伯與第二個三伯母。第三個三伯母,我們又應該怎麽發問?同樣稱呼!女人與男人意外地撞見了自己的倒影。覆誦的青蛙,田鷄的天機!聲波的反射!

自戀傾向並不是什麼壞事,倘若把人類的「自我價值感」拉成一條光譜,自卑、自信、自戀會最主要的三個座標,它們代表著自我價值感的濃度。當一個人身處自信與自戀的區間,往往是自我效能最高的時候,既有行動力,亦有反省能力。但若一直在自戀的端點打轉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
自信與自戀,有一個很明顯的差別,就是「貶低他人」。

然而自戀卻是「自我肯定,貶低他人」,因為自戀者的自信,是源於與周圍的對比所產生的,如何上階梯一樣,必須藉由踩踏才能墊高,踩得越用力,墊得越高。因此「貶低他人」,成了辨識自戀型人格最主要的信號。

一個自戀者,除了先天性格自我感覺良好外,家長的教養姿態也推了一把。這些家長通常會給出過度膨脹的回饋(不管做什麼,你都比其他人還棒)、是非曖昧的界線(沒關係,你還小,以後再改就好),以及功利至上的傳承(記得要跟有用的人做朋友喔)。

這些做法的目的,是提升孩子的自我價值感,讓他們學會自我欣賞。立意良善,可惜手法過於極端,我們可以把孩子推上舞台,但他們選擇把其他人通通趕下舞台。

除了教養態度,社群形象的比拚、物質主義的崛起、加上媒體推波助瀾,都在助長自戀風向的擴散。換句話說,為了不被比下去,為了被看得起,怎麼樣都要把門面撐起來,把形象做出來,反正爸媽從小就說我最棒,其他人只是沒眼光,因此這些人跳過了建立自信的過程,一下從自卑快轉到自戀。而這也恰巧說明了某些自戀行徑,其實是被自卑所驅動。

在一般的想像中,自戀型人格經常與做作型人格混做一談,但兩者很容易區分。做作型人格是「浮誇」,目的是吸引目光,因為他們渴望被關注,姿態是乞求的。自戀型人格則是「自誇」,他們堅信自己被關注,自覺遭人忌妒,姿態是優越的。

因此在我的臨床經驗中,自戀者幾乎不可能踏進會談室,除非牽涉到麻煩的事,而這類事大多與貶低他人有關。最常見的就是慣老闆侮辱員工,或是奧客侮辱員工(而奧客與慣老闆通常是同一組人),等到確定被吉了之後,才被律師叫過來做意義不大的精神鑑定,因為這些人通常會否認症狀(那些蠢律師叫我來不知道要幹嘛,我看起來有事嗎?),然後徒增律師的困擾以及官司的和解難度。

「行為規範障礙症」(Conduct Disorder),這類孩子長大後,很容易演變成「反社會人格障礙症」。這和自戀不同,單純的自戀者認為殺人是種髒活,嘴砲人身攻擊就差不多了,尚不至於草菅人命,畢竟這檔事並不優雅。但若融合了反社會人格,狀況就會變得比較棘手,因為面對律法,反社會者很慣於踩線,並以此為樂。更糟糕的是,他們很擅長操弄。

自戀者與反社會者有個交集,那就是「缺乏同理心」。前者是以自我為中心來看待世界,後者是舉凡想要的一定到手,對他們而言,旁人是誰,一點也不重要。應該就是自戀與反社會交融的升級版,既有為自戀襯底的自卑脆弱,亦有撲向社會底線的那團惡火。

對自戀者而言,他最無法忍受的,就是「被無視」。真凶光嬛無視!

模仿犯三個字,不僅是破案的關鍵字,也是最通透的諷刺。
戲劇可以用激將法逼兇手自白,上銬之後離席暗幕,大快人心。但現實生活中的老闆、顧客,或是親戚,這些不得不相處在一起的人,不得不維繫的連結,全都是逍遙法外的自戀者,他們沒有犯罪,卻牢牢地銬住了我們的人際與生計,讓人疲於周旋。
面對這些關係,除非斷開,否則沒有完美的解法,某些時候,人們就是得被迫直視自戀者對我們的貶抑。然而時間一久,慢性中毒,人往往會開始懷疑自己存在的意義。這時候請記住,那些貶低與教訓,通常沒什麼參考價值,它們唯一的作用,就是讓這些自戀者多出一些安全感而已。
一個必須依靠扶手才能前進的人,其實比誰都脆弱。因此真正自信的人,在貶抑面前不需要辯駁,亦無須嘲弄,只要明白這那份脆弱就好。
因為人的力量,都是從認清事實後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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