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

谁吃 MAS ??



《它们又来吸金了!》

交通部把“自动执法系统”(AES)私营化,并交给两家公司管理。往后,有关交通传单所收到的罚款,有一部分将分给这两家公司。

根据财经报
章《The Edge》报道,私人公司分享罚款利益的方式,以发票数量与实收罚款计算。以目前全国车辆数目计算,私人公司在一年之内可收取数以亿令吉计!

从大道公司到所谓“自动执法系统”,所有眼睛都盯着驾驶人士的口袋——他们使用大道要缴付过路费;如今,不经意超速丶不小心超越黄线丶误入巴士专用车道时,也都得缴付罚款,而政府则和私人公司分账。

交通规则的用意在于减少车祸,保障公路使用者的安全;在这个意义上,交通部不应该把执法和罚款私营化或商业化,这样将失去提醒和劝阻的作用,并使交通执法变成政府与私人商业分红的吸金活动。

最终,全国的驾驶人士,都会成为私营化公司的大金库!
国阵朋党又发了!这次应该是马华朋党分到一单面包屑。

根据财经报章《The Edge》的报道,马华部长管的交通部把摄像和监察车辆速度的工作私营化,并交给两家公司管理,即一家监察半岛中部与南部地区,另一家则监察北马丶沙巴丶砂拉越和纳闽地区;往后,有关交通传单所收到的罚款,有一部分将分给这两家公司。

发Saman收罚款,这几乎是无本生意,得到这个私营化计划就好像拿到金矿那样。交通部,为何把“自动执法系统”(AES)私营化,让私人公司从中受惠?

根据该报道,私人公司分享罚款利益的方式,以发票数量与实收罚款计算。以目前全国车辆数目计算,私人公司在一年之内可收取数以亿令吉计!

据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指出,政府将和私人公司缔结合约,阐明分享利益的条件,而“特许经营权”至少签订5年,不管日后谁当政府,都得履行合约。

也是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的郭素沁补充,“传票发得多,私人公司很快就可以收回成本,之后就是等待驾驶人超速闯红灯,坐着发传票和收取罚款!”

这就如全国的收费大道公司般,特许私营公司都受到保障,如果没有达到合约内阐明的既得收益,私人公司将获得政府的赔偿。

郭素沁认为,从大道公司到所谓“自动执法系统”,所有眼睛都盯着驾驶人士的口袋——他们使用大道要缴付过路费;如今,不经意超速丶不小心超越黄线丶误入巴士专用车道时,也都得缴付罚款,而政府则和私人公司分账。

“交通规则的用意在于减少车祸,保障公路使用者的安全;在这个意义上,交通部不应该把执法和罚款私营化或商业化,这样将失去提醒和劝阻的作用,并使交通执法变成政府与私人商业分红的吸金活动。”

“最终,全国的驾驶人士,都会成为私营化公司的大金库!

郭素沁表示,呼吁交通部重新检讨这项私营化的做法,把交通执法回归交通部官员与警方。

(部分文字取自当今大马)新闻特攻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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